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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现借款一万,账户却显示借款14000.变成借款本金14000

上海 01-21 15: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刚发现借款一万,账户却显示借款14000.变成借款本金14000.到帐10000,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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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1 15:40
是否有合同?按照合同,以实际借款为本金
追问:

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回答:

当然有呀,可以来电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48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21 15:50
如果是转账,以实际金额为准,这是在多收利息,自己慎重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21 16:1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1-21 15:44
可以及时交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21 15:59
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
回复时间: 2019-01-21 17:16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9-01-21 22:15
您好,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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