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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为离婚财产分割对薄公堂,乙方在开庭前发现锁在自己箱子里的个人笔记本不见了

上海 01-22 15: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甲乙双方为离婚财产分割对薄公堂,乙方在开庭前发现锁在自己箱子里的个人笔记本不见了,乙方认为很可能是甲请人开锁拿走了乙的笔记本。笔记本里有乙记录的花费详情,如果提交法庭,会对乙不利。乙决定不露声色。如果甲在开庭时突然拿出偷去的乙笔记本,乙是否可在质证交换证据时,一把把笔记本夺回,还是必须交还给甲,尽管非法取得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认可。请有经验的律师给出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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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22 16:13
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9-01-22 15:53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追问:

你的意思是偷去的东西不可拿回?

追问:

你的意思是偷去的东西不可拿回?

回答:

可以通过法官拿回。

回复时间: 2019-01-22 16:16
既然对方拿出作为证据的 建议你积极面对合理质证 至于你说的什么一把夺回的事情就不要想了
回复时间: 2019-01-22 17:30
应当返还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9-01-22 17:51
没有操作性,如果这么做了,还可能被法院处罚。
回复时间: 2019-01-22 21:28
不属于非法取得,你想一把夺回的话销毁的话,估计会受到法院处罚,还是好好质证,别想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了
回复时间: 2019-01-22 21:41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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