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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他人私拆他人快递

 01-24 03:23  悬赏 5  发布者:hezhen……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与a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家餐厅,其a公司员工方某在送货到店时利用曾经在我司帮助管理的背景指使我司员工康某拆开我的快递,我是本店法人。过程有监控,当我回来发现问题后质询康某,康某说“是方主管叫我打开的。”请问在我的店里面指使他人拆我的快递。我怎么合法维护我的权力需要报警处理么?还是起诉当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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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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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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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24 08:51
建议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1-24 09:55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虽然合伙关系,但快递如不是合伙事务的,是你私人的物品,他人无权开启。
2、不同的结果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如是私拆后据为已有,涉嫌盗窃,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可能构成盗窃。
   如是私拆后并没有占有,只是拆开看看,属于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礼道歉。
3、同时,你可以与A公司投诉反映。要求处理该员工。也可以就此事作出正式的通告。如影响到合伙合作,再次受到侵权,可以请求解除合伙事务。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9-01-24 10:02
可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1-24 10:33
尊敬的110用户您好!本律师仔细阅读了您的问题,经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现答复几点意见,供您参考。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快递从广义角度讲属于通讯范畴,具有一定的私人隐秘性。方某和康某未经你允许打开你的邮件,是对你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严重侵犯。该行为是在方某的指使下由康某直接打开,因此他二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对于给你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自由是指公民与其他主体之间传递消息和信息不受国家非法限制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邮件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等信息传递形式),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隐匿或毁弃信件、电报等是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的行为;拆阅邮件或窃听公民的电话等通信内容则是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
    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温馨提示:至于需要报警处理还是需要起诉处理,要结合案件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或影响大小而定。我个人建议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先去公安局报案,通过公安调查落实固定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您的问题我尽心了,如仍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7 12:27
您好,一、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快递应属于通讯范畴。未经你允许,方某指使康某打开你的邮件,是对你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严重侵犯。;
二、对于方某和康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则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如果二人私拆后将快递的物品据为已有,则涉嫌盗窃,如果快递物品价值较小,则可以予以治安处罚;如果物品价值达到盗窃罪的数额,则构成盗窃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2、如是二人私拆后并未将快递物品,只是拆开看看,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三、你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维权:
1、私拆他人快递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选择报警。如果方某和康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你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2、可以向法院起诉,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2)《快递暂行条例》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第四十二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4 10:17
1、收集保存监控证据。2、保存和康某的谈话录音(没有录音在谈一次话并录音录像)。3、找方某谈话“了解情况,问明原因”也要录音或者录像。4、找他们二人核对事实,问明情况,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没有财产损失可以要求精神损失)5、如果他们不承认错误,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康某和方主管。6、没有盗窃你的财产,不能报警,如果窃取你财产拒不归还,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1-24 10:42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各方履行过程中是否有构成违约的证据,对合同履行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或微信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1-24 16:38
民事侵权自己去法院起诉,涉嫌犯罪的方可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1-25 14:51
您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建议您先与拆快递这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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