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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北京融世纪申请贷款2万元

四川-成都 01-24 17:45  悬赏 0  发布者:张潇升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今天我在北京融世纪申请贷款2万元  ,合同啊流程啊之类的都走完了,在安排转账的时候他说要交2千元保证金,然后在转账的时候会退给我,我转账之后又说我没有备注名字  又让我转2千,  让后又说我银行卡流水不足  又要我往卡里存6千 然后我发现不对了就没有往里面转,   请问我是不是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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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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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24 17:49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追问:

第七条:借款方对自己的贷款业务种类详细了解,借款方办理的是属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业务,同时本合同经双方同意有效,借款方须向贷款方先缴纳贰仟圆还款保证金备注姓名履行本合同后下款,证实有还款能力后,甲方应在下款后将乙方履行合同条款金额返还给乙方,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回答:

你电话号码多少?

回复时间: 2019-01-24 17:56
对方诈骗别交别理,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19-01-24 18:06
合同怎么约定的,发来看看
追问:

第五条 违约责任: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约约定时,由要求接触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时,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五到十万元,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1.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2.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5 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危及还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七条:借款方对自己的贷款业务种类详细了解,借款方办理的是属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业务,同时本合同经双方同意有效,借款方须向贷款方先缴纳贰仟圆还款保证金备注姓名履行本合同后下款,证实有还款能力后,甲方应在下款后将乙方履行合同条款金额返还给乙方,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借款方合同违约处理,公司有权将借款方信息提交银行列入银行黑名单,后果自负!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借款方收款银行账号流水账单达到贷款方的要求后,贷款方必须在5到10钟内安排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


​​第八条:本合同是由借款方认可并同意签订本合同后,如借款方不能遵守合
​​并按照合同条款遵守办理,造成合同违约必须向贷款方偿付贷款金额的30%作为合同违约金,如借款方未能遵守合同条款且不跟贷款方解除合同的,贷款方可马上向银行申请冻结借款人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及并将借款方列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及起诉到当地法院,违约金30%及导致贷款方产生的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借款方全权承担。如借款方申请退款必须向贷款方缴纳10%解除合同金。签订本合同后,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应在1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也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3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经借款方认可后签订,即认定借款人已阅读并知晓合同所有详细条款,如有违约没按照合同条款遵守办理贷款方即可冻结借款方所有名下银行账户和列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及起诉法院,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共计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违约将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即有法律效应,如有违约条款即任何一方均可起诉法院。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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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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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24 18:23
以上对方的行为,属于“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回复时间: 2019-01-24 20:29
你被骗的可能很大
回复时间: 2019-01-31 17:15
可能是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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