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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暂收款问题

山东-济南 02-12 09:05  悬赏 0  发布者:stephe…… 给我留言  回答:(8)
18年底意向购买房屋,售楼处收取壹万元开具收据,备注了暂收款
后续意向购买车位缴纳贰万伍仟元(未开收据)以及玖万柒仟元(已开收据)。
合计缴纳13.2万元
后因家庭变故,决定不再购买该处房屋以及车位。开发商拒绝退还以上款项。
目前当时所看房屋已经被售楼处销售,向专家咨询是否可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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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2-12 09:25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9-02-12 10:37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2-12 09:07
建议及时沟通
回复时间: 2019-02-12 09:12
如果是自身原因导致不想购买,要全部退估计很难,毕竟是自己违约。好好沟通下,应该可以退一部分。
追问:

请教下,当时只草签了一份复印版的房屋购买合同(非正式的那种),售楼处全部拿走了一分也没给我留。这个算是购房者违约吗

回答:

这个应该谈不上违约

回复时间: 2019-02-12 09:15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合同没有约定,或格式条款出现霸王约定,可以诉讼维权。
追问:

请教下,当时只草签了一份复印版的房屋购买合同(非正式的那种),售楼处全部拿走了一分也没给我留。这个算是签订了合同吗

回答:

只要有你的签字,应当属于签订了合同

回复时间: 2019-02-12 10:16
与开发商协商吧
回复时间: 2019-02-12 10:32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2-12 17:08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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