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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农户(已有住房)继承的宅基地与我家和宅基地纠纷

北京-房山区 02-15 10:44  悬赏 0  发布者:derica…… 给我留言  回答:(14)
对方是北京非农户(已有住房)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与我家和宅基地纠纷,对方30年前所建墙超出他红本范围,并且侵占了部分我家宅基地,法院会怎样判决呢?
问题补充:
对方起诉我们的原因是我们因建房担心墙倒将两院之间的上层部分界墙拆除,后剩余部分又自然倒塌,要求修复。
1、对方是20年前因结婚买房户口迁出改为非农户,离婚后又组建新家庭入住了公租房,能不能从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村民全家迁出本村或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另有住房的,其原宅基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应由原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也可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来驳对方,认为他不能继承宅基地,不具备主张权利。
2、拆除部分院墙半年前曾找对方协商,对方同意拆除,有录音,根据录音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2、界墙为红本制作前共同建的,用砖应大部分为对方家的,能不能主张界墙为共同的,或者请法院判为对方的,然后请求排除妨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2-15 10:47
您好,建议先协商,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侵犯了您的土地,可能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但是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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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2-15 11:17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9-02-15 10:49
法院判决一般会根据诸多因素考量,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2-15 10:51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诉求以及相应证据判决。
回复时间: 2019-02-15 10:51
法院具体怎么判要看双方的证据,根据证据来判断
回复时间: 2019-02-15 10:57
您好:应该判决对方停止侵权,回复原壮。
回复时间: 2019-02-15 11:00
您好,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9-02-15 11:19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诉求以及相应证据判决。
回复时间: 2019-02-15 11:27
你好,如没有遗嘱或遗嘱被撤销就适用法定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继承人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9-02-15 11:34
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2-15 12:18
你好!
  要结合具体的 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2-15 14:19
根据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2-15 15:03
你放可以主张排除妨碍
回复时间: 2019-02-15 16:29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委托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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