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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看看,这样写申请书可以吗~  有没其他问题~

广东-广州 03-23 17:58  悬赏 0  发布者:xwj466…… 给我留言  回答:(2)
申请事项:
1、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8000元
2、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4048元
3、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916元
(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合计1396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8年8月27日正式到被申请人公司上班,担任其电商部美工设计一职,主要负责公司电商平台页面的设计。申请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试用期月工资为3500元,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1月27标准月工资为4000元),申请人从2018年8月27日至2019年11月27日在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2019年11月27日公司电商部门通知解散,公司并未开会或口头说明工资事宜,部门解散后公司共拖欠申请人7538元(10月1日至11月27日)工资,2月4日发了3490元,还拖欠4048元。期间申请人多次上门洽谈工资事宜,被申请人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申请人认为: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8000元的赔偿(即2月的工资赔偿)。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共计1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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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3-23 18:01
可以委托律师查看、
回复时间: 2019-03-2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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