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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遭单位起诉

吉林 06-27 11:21  悬赏 0  发布者:qwe123……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于国企改制,全员下岗,我于2009年10月份看到报纸广告招聘房地产经纪人,免费培训。于是我应聘做了房地产经纪人,每天按照公司的要求上下班,找房源、找客户。这份工作没有底薪,只按个人业绩提成。刚入职2个月内成交按佣金的40%提成,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培训。2个月后我有了办结业绩按40%提成后,后转到了业务部。提成比例变为50%。半年后,由于这家公司管理不够人性化,加之国家出台限制房价政策,我连续2个月没业绩,导致我下个月将重新回新人部听课,提成降到40%。于是我提出离职。离职后我与自己的一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原公司要求我按当时入职时签定的《合作加盟认可协议书》赔偿其培训费5万元,违约金20万。
问题补充:
**房地产经纪人合作加盟认可书
甲方:**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
事项:乙方加盟甲方经纪人队伍,依托甲方的平台与甲方开展经纪人业务
具体事项:一  甲乙双方的关系:甲方营造经纪人业务公司,乙方以甲方为依托,双方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合作开展经纪人业务;
二  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双方收益分配:合作期间的收益完全按甲乙双方认可的**代理公司经纪人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背面)合作期间的医疗保健交通保险劳保等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部分,加以双方自行参加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如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以外伤害事故、疾病以及应负担的经济责任各方均自行承担。
四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共同的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给对方造成应负担的经济或法律责任,过失方负担全部赔偿责任2、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牵线搭桥使甲方作成的经纪人业务不隐瞒欺骗对方,不遵守本条款对方追索应得报酬和应得报酬的三倍罚金的权利;3、甲乙双方有维护对方形象和声誉,保守双方的经营办法、经营情况信息资源等一切月经营有关的商业机密不向任何人(包括同事、同学、朋友、家人和亲属)及机构泄露的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人民币两仟元的罚金和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甲方有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支配、安排乙方工作活动及管理的权利
甲方有按规定对违反经纪人管理办法的乙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甲方有按规定获得甲乙双方合作的经纪人业务收入分成的权利
2义务 甲方有每月按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给乙方结算报酬的义务
甲方有知道乙方开展经纪人业务和培训乙方提高业务能力的义务
甲方有提供办公场地、设备及交通 通讯用品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乙方有按管理办法约定而按月向甲方结算应得的甲乙双方合作经纪人业务报酬分成的权利
乙方有按约定享受工作和休息的权利
2义务乙方工作中有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员工守则聘用合同及管理办法约束行为和接受甲方管理的义务。
甲乙双方一经签定本合同,双方无论何时任何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均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再从事与房地产行业和经纪人行业相关的业务和工作及经营。如有违约将赔偿甲方培训费人民币伍万元和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此合同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经纪人管理办法
一 业务范围 搜集整理房地产信息,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居间介绍、代理等服务,促成供需双方成交,谋求经济效益。
二 经纪人业务提成办法  
1 经纪人收入取得办法   略
2 经纪人经纪人的业务收入全部要上日上交公司,每月十五日结算给付上月提成收入 
3交通通讯保险 误餐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提成内,公司不再另付其他费用
三 工作要求
1经纪人必须遵守公司纪律、参加每日晨会 夕会 和每周两次的例会,白天坐班,出外展业趋向明确。有病事假及时请假,违反者按《**员工处罚条例》执行
2经纪人必须按照工作要求操作规范及业务流程操作业务和进行工作
3、专职人员必须签定一年以上的合作协议,而且一经签定合同,不管何时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再从事任何与经纪人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工作。
4经纪人上岗前要在公司接受不少于十二个小时的业务培训
5经纪人及业务员对公司的经营办法、经营情况信息资源不得对外泄露更不得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或私自操作业务、及作私单,否则扣发当月的全部收入并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公司损失和罚金。
6 事假15天以上者,病假30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7已离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各种业务关系均归公司所有,离职后不再享受参与分成和公司的各种奖励。
8工作中要求全身投入工作,并以公司的形象为己任,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职业道德风范。 甲方  ***  公司  乙方   ***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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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7 13:54
你好:
   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行为的,不用支付违约金。请电话咨询。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0-06-27 20:59
如果你已经被起诉,建议还是正常应诉,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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