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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汽车相撞,我方汽车全责。对方未受伤,仅电动车受损。我已经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

安徽 03-25 22: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我方汽车全责。对方未受伤,仅电动车受损。我已经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对方要求除保险正常赔付外,要求我方额外赔偿1000,否则不签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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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3-26 13:39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9-03-27 12:43
对方无理要求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9-03-26 00:14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26 09:50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26 11:02
根据过错
回复时间: 2019-03-26 11:39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9-03-26 14:20
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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