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律师是否应遵守职业道德
江苏-南京 04-11 09:58 悬赏 0 发布者:刘姥姥150 给我留言 回答:(2) 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施全红在担任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经常协助该单位做一些违反劳动者权益的活动,侵犯员工权益。令该单位的员工深恶痛绝。具体如下:
1. 协助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2. 协助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违法办理退工手续,侵犯员工平等再就业和名誉权;
3. 在代理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出庭诉讼期间,经常捏造事实,编制谎言,诬陷、侮辱、诽谤对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比如,明知对方当事人是无辜的,没有任何过错,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她仍用“屡犯错误、屡教不改”、“道德败坏”、“无个人修养”等恶语骂对方当事人(这些有庭审笔录作证)。
4. 在法庭上常用滔滔不绝谎言混淆是非,欺骗法官,拖延(占用)庭审时间。可以说这也是她能取胜某些官司的惯用伎俩。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故,律师就案件的事实发表辩论、辩护意见,或者根据案件的相关证据论述自己的观点,或者复述相关当事人、证人的言论,均不属于诽谤。但律师在法庭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
我真的希望律师执业能够一切从实际出发,忠于客观事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出庭辩护,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社会主义法制负责。
1. 协助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2. 协助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违法办理退工手续,侵犯员工平等再就业和名誉权;
3. 在代理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出庭诉讼期间,经常捏造事实,编制谎言,诬陷、侮辱、诽谤对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比如,明知对方当事人是无辜的,没有任何过错,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她仍用“屡犯错误、屡教不改”、“道德败坏”、“无个人修养”等恶语骂对方当事人(这些有庭审笔录作证)。
4. 在法庭上常用滔滔不绝谎言混淆是非,欺骗法官,拖延(占用)庭审时间。可以说这也是她能取胜某些官司的惯用伎俩。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故,律师就案件的事实发表辩论、辩护意见,或者根据案件的相关证据论述自己的观点,或者复述相关当事人、证人的言论,均不属于诽谤。但律师在法庭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
我真的希望律师执业能够一切从实际出发,忠于客观事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出庭辩护,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社会主义法制负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姚志斗律师
- 2069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11 09:59
需要遵守的
- [广东-广州]
- 冯倩雯律师
- 171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11 17:25
你好,被骗建议尽快报警维权。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律师的职业道德 1个回答0
- 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6个回答20
- 向有职业道德和正义感的律师求助!!!!!! 0个回答20
- 律师的职业道德何在? 2个回答0
- 律师在遵守保密义务的时候是否要考虑公平正义 5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年遇春)(2020-06-23)·教师退休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谢谢!
- (常路)(2019-09-09)·在北京对于不是亲生子女父母离婚后孩子户籍怎么办
- (王可红)(2019-07-16)·用人单位不和工作人员签署劳动合同 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并且扣员工三分之一工资
- (郎海华)(2018-12-01)·我上个月到临沂友谊医院男科医院做包皮感觉有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