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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划分

黑龙江-哈尔滨 04-19 10:05  悬赏 0  发布者:57517 给我留言  回答:(14)
婚后以男方名义贷款买房,大部分钱由公婆将钱打给男方还款账户还款的,只有少部分由我们夫妻共同还款,这种情况如果离婚了怎么计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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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11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18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97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19 14:43
如无过错不赔偿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08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24
房子是谁的名字?婚后还款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24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35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42
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19-04-19 10:43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男方父母的出资款项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9-04-19 11:02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4-19 13:51
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是不合法的,建议小心谨慎。
回复时间: 2019-04-19 14:57
婚后共同财产。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9-04-19 16:02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9-04-19 17:26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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