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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河北省武安市一所公立省示范幼儿园教师,每年园方都要求教师签安全责任状

辽宁 04-19 17: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我是河北省武安市一所公立省示范幼儿园教师,每年园方都要求教师签安全责任状,每个班里幼儿严重超编,大部分班级超出国家规定的定员人数10多人左右,在幼儿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要求如果发生事故园方归定教师为第一负责人,园方概不负责。教师每年在园方压力下迫不得已签字。请问签字后这个责任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发生事故全部由教师承担,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园方超编是否只是违规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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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19 19:39
这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9-04-19 22:13
不符合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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