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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买卖纠纷

四川 02-06 23:33  悬赏 0  发布者:xiayon…… 给我留言  回答:(0)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的是一起关于购买集资建房的产权纠纷,真诚地向您求教,请您给迷茫、困惑、不知所措中的我答业授惑、指点迷津!
2006年底,在外地工作的我经姐姐介绍,与已破产倒闭的四川齿轮厂下岗员工杜某某(川齿厂破产前,姐姐也是该厂职工,与杜某某是交情甚好的同事。)签订了购买航空港莲花社区集资房协议(该集资房背景是:四川齿轮厂破产倒闭后,原厂生活区被纳入成都双流县航空港莲花社区管理,应该是莲花社区为解决下岗职工的住房问题吧,该社区牵头组织原四川齿轮厂的下岗职工以较低的价格集资建房,社区承诺该集资建房将来建成交房入住后一定时期内再将土地证及产权证双证办理齐全,不属于小产权房屋。因当时杜某某无意集资此房,也无力承担此房的集资款,遂经姐姐介绍将此房的集资权或者说是名额有偿转让给我,并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因,此房是社区定向原厂职工集资兴建,在此房修建过程中曾多次收缴集资款均只能以杜某某名义上缴,我即按与杜某某购房协议之约定,将房款交由杜某某上缴社区,由杜某某给我打收款收条,并在收条上注明此款用于交集资房款用途的说明,且按协议杜某某缴纳房款后将社区开具的缴款原件交由我保管。2009年夏,该集资房建成交付,杜某某也如之前我们间协议之约定,将该房的钥匙交给了我。至此,杜某某对该房及该协议都未提出过异议。因我单身且在外地工作,对该房暂无居住必要,即将该房简单装修后租赁出去并收取租金至今。直到2012年底,我在社区打听到土地及房产双证已下,可以领取。因此,我请求杜某某配合领取双证并办理我们之间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担遭杜某某拒绝,并称要收回房屋,只退本金及少量利息!或因杜某某看到此时该房房价几乎是当初集资时的两倍(因为该房已有成功交易和过户的案例),经双方多次谈判及中间人协商,均无结果!杜某某执意要撕毁协议收回房屋,并坚持只退我本金及少量利息!因本人也是普普通通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能将该房拉扯至今天,确实属不易!时过价迁,再要我今日它处购房谈何容易呀!目前的情况是,该集资房存在不少象我这样立项之初、尚未修建时即协议转让集资权或者说名额的购房者,且据我查实也已有一两户转让过户成功的案例。也就是说,该房应该已经可以上市交易及买卖了!
我想请问律师您的是:1、我与杜某某私下签订的该集资房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与支持么?  2、我是否应该到法院去起诉要回的该集资房的产权呢?有多大胜算呢?(我已全额付清所有购房款!)   3、如果我起诉要求法院变更杜某某对该房的所有权为我,法院将会有可能怎么判?假设法院将此房判给我,会判决我再给予杜某某补偿款么?若是这样,有可能会判我再付他多少补偿款呢?(据我了解,目前此房大概市场转让价约35至40万左右吧)
附我与杜某某之间当年的“购房协议”,劳烦尊敬的律师您参阅:
购 房 协 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放弃将来建于(集资建房地址):               内的(集资建房名称):                                          面积为    平方米住房一套的集资购买权,交由乙方出资购买。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向乙方转让住房集资购买权。
2.乙方向甲方支付住房集资购买权转让费 55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 仟伍 佰元人民币)。
Aaa3.房屋购买及配套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出资,房屋及配套设施所有权归乙方。
4.为方便购房,乙方付款均以甲方名义。所有付款由乙方交予甲方,甲方当场出据付款收条给乙方,并于收条中写明付款用途,双方签字并加按指印认可。待乙方付款由甲方交入承建方或集资建房相关组织、机构后,甲方应尽快将相应原始凭证交予乙方保管。
5.集资建房落成产权直接办到乙方名下。确证实存在困难,甲方必需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购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过户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取得房屋钥匙后,立即交予乙方。
7.甲方保证今后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与乙方在该住房上发生纠纷。
8.如建房未成,甲方退还乙方转让费 伍  仟 伍 佰元人民币,并协助乙方向莲花社区、承建方或集资建房相关组织和机构所要已交房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另立“补充购房协议”,并“补充购房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加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指印):          乙方(签字指印):
证明人(签字指印):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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