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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不经本人同意,当地编制办有权利将编制由甲单位调整到乙单位吗?

湖北-潜江 04-25 18:06  悬赏 0  发布者:chengs……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人事编制在市规划局下辖的二级局,经原局党组同意后借用到同为本系统内的二级执法单位。后我市于2017年进行执法体制改革时将执法职能整体划转至乙单位,但我的编制至今还在原单位没有被划转至其他单位。(人事信息可从我省编制办2018年公示栏上查询到)
  现在我市政府及市编制办在执行国家的机构改革大政策时,以我已经参与了我市的执法体制改革,不能再参与本次国家的整体改革为理由,准备将我的编制强行由规划局调整划转至乙单位。
  请问我市政府与市编制办这种行为在执行国家政策时是否合法,是否违反了人事制度中的“定编定岗定人的三原则”,作为个人又有那些途径来维护自己参与此次大改革的合法权益?请帮助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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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4-25 20:42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至今工龄已达20年,现在只是维护参与国家整体机构改革的权利,该如何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4-25 23:32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4-26 10:24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9-04-26 10:56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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