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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住宅土地自动续期问题!

 05-06 11:00  悬赏 5  发布者:你好_123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大庆 回答:(20)
您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条法律是2007年颁布的。那么请问,2007年以前建成的住宅所使用的土地也适用于这条法律吗?
问题补充:
我的这座住宅是2003年建成的,建成拿到土地的日期在这条物权法颁布之前,但土地使用截止日期在这条物权法颁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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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1时12分
您好,一、物权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2007年后建成的房屋,同样适用于2007年以前建成的房屋;
二、如果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如果与物权法相冲突的,以物权法的规定为准。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其它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06 11:02
你好,《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属于法律,在效力上,高于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其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上所说的自动续期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且未涉及是否收费。非住宅的续期收费是肯定的。有相关的法规具备规定。
回复时间: 2019-05-06 11:07
你好!适用这条法律的。
我的补充: 2019-05-06 11:25
需要结合具体事项区别对待,原则上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实施前,适用以前的法律,就算使用权有期限,也应该在使用期限内。使用期限跨过了物权法实施前后,那么实施后到期就适用物权法了。
回复时间: 2019-05-06 13:03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回复时间: 2019-05-06 13:46
适用的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06 15:14
不适用。
回复时间: 2019-05-06 16:45
只要你是住宅的建设用地都适用该条规定。
回复时间: 2019-05-06 17:27
一并适用的
我的补充: 2019-05-06 17:35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回复时间: 2019-05-06 19:35
对物权法规定前后的所有住宅使用权都适用。
回复时间: 2019-05-06 20:52
答:适用。
回复时间: 2019-05-06 21:02
同样适用这条法律.
回复时间: 2019-05-07 10:19
只要是住宅的建设用地都适用该条规定
回复时间: 2019-05-07 11:46
你好,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对你的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在《物权法》事实之后,是仍旧适用的。
回复时间: 2019-05-07 12:19
适用此条法律
回复时间: 2019-05-07 15:21
原则上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实施前,适用以前的法律,就算使用权有期限,也应该在使用期限内。使用期限跨过了物权法实施前后,那么实施后到期就适用物权法了。
回复时间: 2019-05-09 14:22
你好,适用的。
回复时间: 2019-05-09 14:28
你好,物权法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期满自动续期对法律生效前的住宅同样有效,不存在说2007年之前的不自动续期,2007年以后得自动续期。但是关于自动续期后,是否要重新缴纳,或者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台,目前一般的观点是,对于住宅,自动续期以免费续期更合理。
回复时间: 2019-05-10 11:09
你的房屋适用物权法
回复时间: 2019-05-10 15:08
适用这条法律。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10 21:47
适用这条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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