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宋昕  朱君秀  王骏凯  
该问题已关闭

退休工龄核定(视作缴费年限证明有效问题)

浙江-宁波 05-16 14:06  悬赏 0  发布者:chcga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现向你咨询一些在退休工龄核定中的一些问题:
一,本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商调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档案在1993年9月至1996年5月曾经付费托管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02年底随着宁波开发区与北仑区合并,该“服务中心”也并入北仑区人才服务中心,但今年五月在我办理退休手续时,北仑区人才服务中心查询不到当年(93年9月)我的档案转入与转出(96年5月)信息。
二,1994年10月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定我的视作缴费年限为十二年一个月。今年5月我在海曙区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之“视作缴费年限”证明无效,现在的北仑区有关机构不认可,这个合理吗?现在档案内缺少一份93年8月商调记录,要认定我自动离职。有关商调表等材料不是我个人能放入档案内的,应当是档案管理部门放入的,现在只有查到当年档案如何转入才能搞清问题。
三,认定的十二年一个月视作缴费年限与档案内容相符的,94年出具视作缴费年限证明时档案转入信息也是明确的,所以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才会出具证明。这个证明我拿了25年到退休时才被告之无效,有关部门这样做法合理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5-16 14:50
这是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999514
四川 成都
人气:2082456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