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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因在公司上班突然急性脑出血后可以找公司赔偿或者申请提前退休吗,私企。

 06-04 11:39  悬赏 25  发布者:643487……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泉州 回答:(2)
苏某,于1997年入职当地私企务工,至今,中间无离职,出生日期1971年,49岁。
2010年公司开始给交付职工养老社保,2013年交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至今。
当事人于2019年3月8日,上班期间突然性脑出血住院
住院期间,也无检测说高血压或者身体有其他疾病,是突然性的血管破导致出血,住院半个月出院,后期2个多月每周随时复诊,现在身体大部分情况已经恢复。现在想咨询几个问题,还望律师先生/女士,有看到帮忙回复下,万分感谢。
1,住院期间医保已报销完后的医疗费用,公司是否必须支付?期间产生的误工费用,交通费用,后期营养费用是否可以找公司索要补偿?
2,现在身体情况大致恢复,但是眼睛出现了偏盲,可能无法从事之前工作,公司如果没有比较轻松而能胜任的工作可以做,是否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公司是否每个月可以给基本公司,而还未缴纳完的医社保公司是否应当继续给予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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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2时08分
1、要先确定这病是否是因工作引起,不是工伤的话公司无需补偿,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退必须达到两个条件:1、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上;2、缴费年限10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到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病退申请。社保会安排时间对你进行司法医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符合病退要求,就会给你办理病退手续。你的条件并不符合病退。
 另根据劳务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追问:

那在公司发生的这种突发性脑出血,因为做的是辛苦体力工作性质,公司需要给支付这个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吗?

回答: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04 12:23
这是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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