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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环节出错

广西-桂林 06-14 15:52  悬赏 0  发布者:180773……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因为我犯了诈骗罪。2019年1月24日开庭,当天宣判的。罚金和赃款我都是 当天全部缴纳了的。1月24日是准备过年,所以我没有拿到判决书就回来了,法院答应说把判决书寄回来老家给我。但是现在是2019年6月14日,我在2019年6月3日发现我支付宝上面有个被执行记录,查了一下,支付宝说我是在法院没有缴纳罚金所以浙江高院把我的失信记录在2019年3月6号报给了支付宝。现在我是失信人员。请问我明明是2019年1月24日缴纳的罚金,判决书上说缴纳罚金期限一个月。我没有超时。为什么2019年3月6日把我报为失信人员?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撤销掉我的失信记录?我打电话问过浙江那边的法院,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哪个环节出错了,现在撤销不了。请问有办法撤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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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6-1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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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6-16 11:30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回复时间: 2019-06-14 17:05
联系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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