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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拿房屋抵账算做销售吗?

山东-青岛 06-15 22:13  悬赏 0  发布者:喝茶的鱼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乙丙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开发商。
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用于商场经营,其中包含丙方未售出的近300套房屋。三方约定无论哪方售出该300套房屋中房屋,都需向乙方支付30%的报酬。

问题:如果丙方将未售出的300套房屋,以抵账的形式抵给丁方,是否属于销售行为?是否需要向乙方支付30%的报酬费用?

说明:合同中无其他条款对抵账是否属于销售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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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16 07:54
你好,抵账抵谁的账?房子是开发商的,为什么甲方要出租?一般来说,抵账也达到了销售的目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17 17:02
识别和防范以销售为名事实借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回复时间: 2019-06-16 08:25
属于销售,应当向乙方支付报酬。加微详询,同手机
回复时间: 2019-06-16 12:01
一般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6-16 15:20
开发商以自己所有的房产抵债相当于销售“房产”。该协议是租赁协议,但是约定租赁期间可以销售(应该是以开发商的名义),我认为乙方不能直接销售或者未经过开发商同意抵自己的债销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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