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剥夺购房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赔偿损失如何计算?

广西-南宁 06-20 16:22  悬赏 0  发布者:蓝高秋 给我留言  回答:(7)
该商品房原为宾馆用房和职工住房,于2013年建成并已使用(居住过人),之后经旧房改告建成精装一房一厅商品房。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明知房屋是旧房改造建成而且增经居住过人等足以影响房屋价格及原告是否购买房屋的情况下,仍然未向购房者履行告知义务,该情节必然成为实质性影响原告缔约时考虑房屋总价及居住环境是否符合其要求,并做出是否缔约选择的重要因素。在此情况下,诉求赔赔偿损失如何计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20 16:24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追问:

合同没有约定?

回复时间: 2019-06-20 21:21
你好,可以保存我号码加微信把合同发来看一看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29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21 10:09
你好,要看合同的约定才能确定的哦。
回复时间: 2019-06-20 17:44
开发商隐瞒的重要信息,是否达到足以解除合同的程度,要结合事实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9-06-21 09:14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回复时间: 2019-06-21 09:57
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回复时间: 2019-06-21 14:27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张家口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632
山东 临沂
人气:248319
广东 深圳
人气:207693
湖北 襄阳
人气:444140
湖南 长沙
人气:541817
陕西 西安
人气:5826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