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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问题及社会保险等问题

四川 07-04 09:54  悬赏 0  发布者:mygsxc……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某单位工作(门卫)到现在为止已7年了,现单位要解聘我。2008年前单位又没有给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请问2008年前4年多有没有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社会保险包括那些种类?2008年前和2008年(包括2008年)后单位都没给卖社保,请问单位该如何进行补偿?另外,08年和09年单位分别给我签定了每年一次(已签定了两次合同)的用工合同,2010年本应签定合同,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签合同,是不是应该视为用人单位应该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现在不能解聘我,否则,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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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4 10:41
你可以要求工作满一年给你一个月工资补偿并主张补办相关保险。
回复时间: 2010-07-05 06:26
有权申请进行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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