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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你好!我呢是一个有老婆的人。可是不小心别的女人又给我怀孕了

浙江 07-21 02: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徐律师,你好!我呢是一个有老婆的人。可是不小心别的女人又给我怀孕了,现在这个女人出去准备生孩子,不想把孩子给我,我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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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21 08:42
将来可以起诉解决抚养权。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76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21 12:09
可以提出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21 15:52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9-07-21 07:36
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的。你觉得女方有什么情况,特别不利于抚养孩子呢?
回复时间: 2019-07-21 10:28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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