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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平台下款问题

广东-佛山 08-03 11:10  悬赏 0  发布者:a28704…… 给我留言  回答:(6)
借款平台的客服在通话中我问怎样可以提升额度,他说借款就能提升额度,没给我讲到服务费率利息等,就直接给我下款,我完全用不着这笔钱,第二天在平台一看,必须至少分4期还款,还款利息就要几百元,请问借款平台的行为是否合法,这是借款第三天,我想如数奉还这笔钱,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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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03 11:1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3 11:48
还本金和2分以下的合法利息,即不超过24%的年利率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4 06:45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回复时间: 2019-08-03 13:58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8-04 11:37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回复时间: 2019-08-07 14:17
建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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