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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案子可以认定为刑事诈骗借钱吗?还是只能算民事欺诈借钱?

河南-洛阳 08-20 15:32  悬赏 25  发布者:chengz……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的案子可以认定为刑事诈骗借钱吗?还是只能算民事欺诈借钱?
事后我才知道,被告2015年已经办了假离婚,还是生活在一起,被告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在借我钱之前,还支取朋友一起承包的工程款,被起诉。借钱我之后,被告妻子经营的店铺搞了扩店装修,家里新房也装修了搬进去一起住,被告承诺原告,以妻子的名义去贷款还钱给我,为了贷款他们还17万买了二手房,如果贷不到款,他把房子卖了也会把钱给我。现在被告一直以贷不到款为借口拖着不还钱,被告就是想长期占用我的钱,法院也执行不到他们财产,我可以申请执行被告妻子名下财产吗?
我该怎么办,我的母亲因此事气下病去世了,我为母亲看病也欠下了高息借款还不上!
我现在非常绝望,想寻求您们的帮助,非常感谢!

被告(**)是原告(**)的表妹(**)夫。2017年8月初的时候原告的表妹带着她的业务员到原告家里,原告的表妹说来做担保,让原告把15万元借给她的业务员用一个月,她们一起做生意,有利息补偿,原告予以回绝。2017年08月28日,被告因需资金偿还原告表妹的银行贷款到期,向原告提出借款,被告当时说是借钱15万元到银行做个过桥手续,等一星期原告表妹的过桥贷款出来就可以把钱还给原告,原告出于帮忙之心,当日下午被告开着白色轿车把原告拉到嵩县行政路一起去银行取钱,原告先从中国工商银行嵩县(行政路)支行自动取款机取出7000元,然后又从中国农业银行嵩县(行政路)支行通过柜台取出现金143000元,共计15万元,原告拿着现金和被告一起开着车去嵩县兴福村镇银行(水源街)柜台,原告把现金15万元交给了被告,被告拿出了一张身份证在银行柜台办理了存款手续,办完存款手续后由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今借原告现金壹拾伍万元整,于2017年9月十号前归还,(借条见附件)原告出于亲戚帮忙的情分没有提出利息补偿。半个月后原告急需用钱买婚房向被告要钱时,被告说是银行过桥款还没有出来,要等到2017年9月底才能出来。原告等到九月底再向被告要钱时,被告的电话三天还是一直关机联系不到人,原告感觉被告借钱不对劲,9月28日就向表妹打电话找人,表妹竟然说自己不知道被告向原告借了钱这回事,也联系不到被告,就知道被告在洛阳飞机场附近干活,原告这时感觉到自己的钱被骗了,想要报警找人时,被表妹劝了说:不能报警,因为表妹和被告已经离婚多年了,离婚这事除了父母知道其他人还不知道,被告名下没有财产,如果原告选择报警一分钱也要不到,表妹承诺如果被告还不了钱,她会把钱还给原告,表妹名下有房产,有车和经营店铺,请原告放心。再等几天联系到被告再说。原告这时已经不相信任何人了,坚持要报警找到人不可,表妹看劝不住了才说现在去洛阳找被告,一个小时不到就说人已经找到了,晚上回来。被告说是自己的手机掉水里坏了拿去修了才关机几天,晚上被告回来说借原告的钱拿去交包工程的担保金了,没有去银行做过桥手续,被告承诺过完2017年国庆节十月十号之前会把钱还给原告,约定的还款日到后仍然没有还款。期后,原告和原告的母亲曾多次向被告催讨该笔借款,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拖延不还。2018年7月7日原告的母亲和外甥女去被告家要钱,表妹不但不给钱,反而恶语伤害了我的母亲!原告的母亲从此整天以泪洗面,造成疾病缠身,随后住进了医院,原告的母亲住院急需用钱,原告又多次向被告催讨该笔借款,仍然拖延不还,直到2019年2月3日被告才通过表妹银行卡转账还款给原告3万元,原告母亲的病久治不愈,于2019年4月13日离开人世!原告的母亲去世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余下欠款一直没有归还,到起诉时止,被告仍不还清余下欠款。被告这种欺骗行为,严重伤害了原告和原告的母亲!①这是原告唯一的钱,也是买房子结婚的钱!耽误了原告的婚姻!②原告的母亲也因此事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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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8-20 16:01
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17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20 21:59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21 05:20
看房子是否可以执行。
回复时间: 2019-08-20 15:54
协商处理,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8-20 16:22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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