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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

湖北-武汉 03-07 10:54  悬赏 25  发布者:离爱一个id…… 给我留言  回答:(6)
房屋买卖合同中,说,若此房有税,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合同第五条写,
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产局、银行、公证等机构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交易不能进行时,三方共同协商,实无能力的,本合同无效,甲、丙方所收乙方金额退还,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因国家政策变动而出现20%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是不是由乙方承担),这样算不算是霸王条约?违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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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7 10:56
这个不存在什么霸王的问题 你们都约定的很清楚了 就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如果你们愿意更改重新更改即可
追问:

那就是说,个人所得税一定是乙方所出?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

回答:

这很正常也很合法合理啊 你们都是这样约定的 这个约定不违法

回复时间: 2013-03-07 10:58
不算,合同合法有效!
追问:

那就是说,个人所得税一定是乙方所出?

回答:

( ⊙ o ⊙ )是的!

回复时间: 2013-03-07 10:59
按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

那就是说,个人所得税一定是乙方所出?

回答:

可以这样理解

回复时间: 2013-03-07 11:09
合同约定,意识自治,但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回复时间: 2013-03-07 11:15
你签字同意了,就很难说是霸王条款、违法。但政策重大变更,如果你无能力购买,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
追问:

合同上也有写,若乙方违约,则不退还定金,
主张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是什么意思

回答:

合同第五条写,
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产局、银行、公证等机构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交易不能进行时,三方共同协商,实无能力的,本合同无效,甲、丙方所收乙方金额退还,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这是你自己写的

追问:

那如果甲方不同意,怎么办?

回答:

那只能起诉处理了。另外20%个税目前还未实施,所以你现在主张无效是不行的,你还要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3-07 14:13
1、没有约定就法定,有约定依约定;
2、个人所得税是指差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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