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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属致伤 本人与对方两人存在业务往来:即对方按要求在一医院楼顶施工,结果,因支付务工费用发生争

湖南-长沙 03-07 20:54  悬赏 0  发布者:DEVO20…… 给我留言  回答:(2)
打架斗殴属致伤 本人与对方两人存在业务往来:即对方按要求在一医院楼顶施工,结果,因支付务工费用发生争执,我首先看到对方情绪暴躁,准备向我打来,我于是先还手,将背包向其脸上扔去,接着他们两个人打我一人,我脸部眼睛被打肿,手面及双腿有皮伤。对方其中一人无伤害(我判断),另外一人鼻子出血。我想问下,如果向派出所反映,民警会做如何处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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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8 00:12
如果对方不构成轻伤的,一般只追究行政处罚责任,最多拘留15天,适当罚点款。同时赔偿对方损失。

如果构成轻伤了,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要尽快找律师会见,提供辩护服务。
回复时间: 2013-03-0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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