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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在晚'习放学准备回家时,正收拾书本时被同学从后面把头包上

黑龙江 10-23 08:32  悬赏 0  发布者:bd5daf9fb6e0438 回答:(5)
高中学生在晚'习放学准备回家时,正收拾书本时被同学从后面把头包上,看不见的情况下,手抓到课桌上的美工刀,划伤别的同学鼻子,缝4针,伤者同学家长要求赔偿,请问谁主责,蒙头和学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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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67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04
你好,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1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06
你好,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17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28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9-10-23 08:46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和警方联系的,由警方来处理的,及时解决,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04
学校无责,拿刀的小孩承担主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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