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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许可证变更行为的诉讼时效

 07-12 00:23  悬赏 10  发布者:傻傻11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2)
变更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时公告形式是否该告知利害关系人权利?如未告知,诉权从何时起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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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2日 01时30分
应当告知!诉权从其知道该事实,并且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但是从公告之日起最长为2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诉权从其知道该事实,并且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说得好
“公告之日起最长为2年”只是事实,没有告知诉权怎么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2 09:40
自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预约律师详谈。
评论者:陈永福律师
时间:2010-07-12 14:19
没有告知诉权,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为2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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