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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过户问题

河北-张家口 03-14 09:27  悬赏 25  发布者:一分为二 给我留言  回答:(5)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双方签订了合同,并交了1万定金。卖方出具了房产证,约定过记费由买家承担。但在过户过程中,由于卖家房产证是不够五年的(房龄15年),产生了3万元的过户税费,比满5年房产证过户费用超出2万5。这是双方提前都不知道的。现因过户费用太高,买家承担不起而提出不买房子,那定金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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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4 09:27
可双方自行协商
追问:

当时卖家说过户费差不多4千左右就能办下来我们才答应过户费用自理的,现在因为过户费用太高,承担不起才不想买。现卖家不愿意退还或部分退还,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

算你方违约

追问:

可是买家说的4千左右就能办的,现在产生的费用已经是4千的8倍了。就连房产局也建议现在不要过户的,可是卖家要求必须过户

回答:

按合同约定处理,合理合法

追问:

那能不能说他当时说过户费用4千左右带有欺骗性呢

回答:

政策都是明面的,大家都可以计算,谢谢。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由法院确定谁是谁非。

回复时间: 2013-03-14 09:33
定金是带有惩罚性的,很难退的
回复时间: 2013-03-14 09:34
可以不予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3-14 10:14
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4 14:42
可以协商,属于重大误解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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