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十三年的案子能翻吗

辽宁-沈阳 12-18 12:40  悬赏 0  发布者:zhao52…… 给我留言  回答:(9)
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案发生在06年,我读高一,因为我们班下课打篮球,其他班来抢场地,发生了言语上的摩擦。但他们班不依不饶纠集了20多名男同学带着甩棍,板凳条,雨伞等器具放学在校内堵我。在被殴打的过程中我被迫防卫,用书包里的水果刀胡乱比划,导致了三个重伤三个轻伤三个轻微伤,投案自首。
由于当时法院轻看情节,注重结果,判我故意伤害。因为投案自首和当时未成年并且赔偿了被害,判我缓刑。目前网上有很多和我相似的案例甚至比我造成的伤害还严重,但法院都判了正当防卫。其实这件事对我来说影响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毕竟事情都有两面性,案发后学校开除了我,我只能读个自考的大专,目前帮家里的店搭理搭理生意。但这件事对我父母影响太大了,我在看守所待了十一个月,出来后感觉他们都老了许多,多年攒下来的血汗钱也都因为我付之东流,还欠了几十万的外债,虽然现在也都还上了,但在老两口心里一直是块心病,他们理解我从没埋怨过我,但他们觉得这件事是件不光彩的事,不希望我跟他人提及。刚刚我也在网上咨询了几个律师,都表示如果申诉的话翻案几率不大,一是因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在去年才重视,法院允许判处正当防卫,以前的案子基本都是按照故意伤害量刑。二是如果申诉的话是面对整个司法机关,所以都说几率很小,也没有律师事务所愿意接手。我其实不指望法院赔偿我多少钱,我只是想给老两口个说法,让他们别因为儿子的过失抬不起头来……所以我想问问比比这件事我该继续申诉吗?申诉的话有没有好的途径可以介绍给我……哎……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396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8 14:07
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2-18 18:19
建议带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9-12-18 23:28
可以直接先鉴定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9 06:21
需要审阅卷宗,据实分析判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9 20:53
委托律/师处理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20 14:53
需要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9-12-18 12:40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
回复时间: 2019-12-18 16:03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9-12-18 16:32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