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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签了两份离婚协议书,那份有效

上海 03-18 19:02  悬赏 0  发布者:姜小弟 给我留言  回答:(18)
我弟弟和弟媳于2011.2.8号钱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后到2011.5.3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了一份与之前有所区别的离婚协议书!现他们又闹到法庭,弟媳起诉状里呈上的是两份离婚协议书的诉求,请问两份协议书是否都有效的呢?我可以申请法院判之前的那一份是无效的协议书吗
问题补充:
他们协议中约定的所有财产(房子)都归女方所有,婚姻期的债务是由男方一人承担,与女方无关!他们的是在债权人毫不知情之下约定的!现女方起诉要求法院支持房子判给女方,并要求男方协助过户!男方可以以在未经债权人同意下,请求法院驳回女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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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8 20:13
看两份协议内容是否有冲突,有冲突的,以民政局登记的为谁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03
第二份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03
一般以后约定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05
2011年5月3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10
第二份协议有效,详细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12
你好,1、对同一内容的协议,第二份有效,
          2、若第一份中涉及的内容第二份中未提及,那么针对该部分的内容参照第一份的协议。
追问:

您那意思,就是两份有效啊!相同的无所谓之前之后了,问题就是第一份中涉及的内容第二份中未提及,有争议的就是这部分内容是否是有效的

回答:

这房子是不是属于她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你弟弟可以争取到一半房产。

追问:

房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有他们两的名字。现在就是协议书上约定房子是归女方了啊!都离婚2年了,还可以争取到一半房子啊!这个两份协议不同之处就是第一份是在家签的,有修改字迹,其中说是在2012.12.31前男方不够买此套房屋局自愿给付每月3000元的房租,而后一份协议则没有这条!现女方起诉要求男方支付2011年5至今的房租!

回答:

具体可电话咨询,这样有助于弄清案情且及时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23
你好,如果现在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以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都是无效的,法院不会再以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来判决的。
追问:

都离了2年了,2011年5.3号领了离婚证的。现在还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50
2011.5.3日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9:53
第二份有效,自然替代,但第一份提及第二份未涉及的内容,法院会相应查明
回复时间: 2013-03-18 20:47
你好,以第二次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3-18 20:50
如果两份协议书的内容互不冲突,那么两份协议书均有效;如内容上有冲突的,可以主张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有效。
该协议书的效力只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对不知情的债权人来讲,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3-18 22:00
以“未经债权人同意”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女方的诉求是做不到的,应考虑从显失公平的角度来否定对男方不利的协议内容。本律师对婚姻纠纷案件有丰富的代理经验,能在诉讼中精准把握法律,全面维护到委托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如需帮助,请与我电话联系。
追问:

“应考虑从显失公平的角度来否定对男方不利的协议内容”这句怎么理解?显失公平?那不是自愿的吗?有协议啊!都离婚2年了!

回答:

网上的寥寥数语难以全面反映案情,律师自然无法提供有针对性的答询。需带上相关材料约见律师,当面咨询,方能得到实际的帮助。本律师愿意免费接待咨询,答疑解惑。

回复时间: 2013-03-18 22:07
以民政局登记的协议为准。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9 09:31
以登记一份为准!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3-19 11:02
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处的离婚协议为准。
都打官司了,还不赶快聘请律师处理。带着对方的起诉材料,来电联系预约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3-03-19 11:43
签订离婚协议但没有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不生效。目前情况对男方是很不利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女方诉请
回复时间: 2013-03-19 13:01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以后约定的为准。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22 10:11
一般以后约定的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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