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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留的房产问题。

 01-31 16:02  悬赏 0  发布者:你好_123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大庆 回答:(15)
爷爷去世多年,留下一套房子,房产证一直是爷爷的名字,房子一直被搁置,爷爷去世后这些年没有交物业费等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是属于爷爷的债务吗?是只需在继承的财产中支付吗?还是继承人必须全额支付呢?
问题补充:
爷爷可能还有其他的财产,但是已经被姑姑拿走归属了姑姑,那么这样算遗产分割吗?那么遗产分割后,房子过户前,拖欠的物业费,是只需在继承的财产中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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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0年01月31日 18时52分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应属于业主(你爷爷)的债务;
二、对于被继承人(你爷爷)的债务,应以继承人的遗产清偿;
三、如果你爷爷除了房屋没有其他遗产的,则由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
根据你的问题补充,回复如下:
一、爷爷可能还有其他的财产,但是已经被姑姑拿走归属了姑姑,那么这样算遗产分割吗?
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如果“其他的财产”在你爷爷去世后才被你姑姑拿走的,则“其他的财产”应当属于你爷爷的遗产;如果“其他的财产”在你爷爷去世前被你姑姑拿走的,则须区分情况而定:1、如果是你姑姑未经你爷爷同意或背着你爷爷擅自拿走的,则应属于你爷爷的遗产;2、如果是你爷爷给你姑姑的,则视为你爷爷已经将“其他的财产”赠与给你姑姑,应属于你姑姑的个人财产;
二、遗产分割后,房子过户前,拖欠的物业费,是只需在继承的财产中支付吗?
如前所述,只要继承人继承遗产,就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债务的数额已经超过遗产的价值,就以遗产清偿债务即可,超过部分,法定继承人没有义务承担;

如有疑问,或对于债务如何处理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详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1-31 16:03
只需在继承的财产中支付
回复时间: 2020-01-31 16:12
在遗产中支付,剩余的用来分配给继承人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1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31 16:14
你好,该债务由其遗产来承担! 继承人只需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20-01-31 16:18
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20-01-31 16:18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房产登记在你爷爷名下,你爷爷与物业形成了物业服务协议,应该依约定缴纳物业费用等。你爷爷属于债务人,债务属于你爷爷。
2、由于你爷爷死亡,房产没作继承处分,那么属于继承人共有财产。但在继承前属于你爷爷的财产,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在去世时,应该优先从继承的遗产中偿还债务,剩余的由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分割。如无遗嘱,继承人原则上均分。
3、对于物业公司或债权人来说,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从遗产中支付债务。所以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根据生活经验,房产价值一般大于所欠物业管理费用,可以说继承人有给付义务。
4、、综合来说,两种处理模式,一、遗产先还偿债务再由继承人分割。二、继承人代你爷爷偿还债务后,直接对遗产进行分割。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追问:

您好,请看我的问题补充。

回答:

1、理论上是先用遗产先支付债务,再作分割。如继承人过户或分割房产,那么继承的遗产继承人就有义务给付债务。
2、姑姑拿走的其它遗产,也是遗产一部份,应该和房产一并计算,然后继承人进行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31 16:43
他生前欠缴的,属于债务
身后发生的,不属于被继承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1-31 19:18
答:1,是;2,是;3,是。
回复时间: 2020-01-31 23:02
要看合同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01 09:19
物业费属于债务,应当在遗产中优先偿还债务再分割,死者死亡时所有财产均为遗产。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398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01 09:35
继承人只需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2-01 10:28
去世后形成的物业费不属于生前债务,由取得房屋份额的继承人按继承份额承担;其他财产被拿走的,你需要进一步举证后可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20-02-01 11:10
您好,我们已经认真分析了您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爷爷留下的房产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由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二、爷爷去世后,房屋在法律上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而产生的债务(包括物业费),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债务,由所有继承人按继承比例分担。
三、如果爷爷还有其他遗产,同样要根据继承比例进行分割。谁主张谁举证,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01 11:51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20-02-01 21:53
你好,首先这部分的物业费在遗产的范围内支付,不足的部分有房屋的继承人在继承份额内进行承担。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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