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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把我打伤在派出所调结签字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和法律责任还有要赔偿的金额

上海-浦东新区 02-21 18:47  悬赏 0  发布者:胡志明 回答:(13)
对方先动手把我打伤在派出所调结签字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和法律责任还有要赔偿的金额,就赔偿2万元,然后对方不履行协议被行政处罚治安拘留了10天放出去了,后来我做了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也没说让我去法院起诉,我当时什么都不懂,就这样事情已经过了4年多了,打我的人连医药费都没赔偿,现在我该怎么办,还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吗,过了诉讼时效了没。我现在不想要对方赔偿了可以让他判刑坐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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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21 18:54
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02
不能了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07
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24
可直接按照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51
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02-21 18:59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13
不行。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15
及时咨询律师处理及时咨询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21 19:51
你好!报警处理,伤情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20-02-21 22:28
不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2-21 23:15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2-22 14:03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2-29 21:56
4年都没有要求,就过了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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