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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3号在平安普惠贷款10万元分36期,每月扣款4512

广东-广州 02-28 10: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5)
我于2018年13号在平安普惠贷款10万元分36期,每月扣款4512.12元,当初由于急用啊没有想太多,给我办理的业务人员根本就没有说还有一项保险服务,我是做金融的,钱进进出出没有去算这个账,今天看了合同明明里面写着每月本金3512.12,服务费600,而实际每月多扣了我700元,这个可以要求返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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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13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13
如果多扣的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20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21
可以找律师帮你计算 分析后 依法稳当处理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3928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24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36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2-28 12:37
在法律支持利率范围内偿还本息。
回复时间: 2020-02-28 13:01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28 16:54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978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29 10:12
向办案单位了解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23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23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02-28 10:30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2-28 12:48
如果多扣的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2-28 16:25
如果多扣的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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