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罗雨晴  刘同发  马云秀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九信金融里面借款,刚开始说银行卡填写错了,要交3000元的保证金 我在九信金融里面借款

北京 03-13 19: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在九信金融里面借款,刚开始说银行卡填写错了,要交3000元的保证金 我在九信金融里面借款,刚开始说银行卡填写错了,要交3000元的保证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49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49
您好  需要 具体分析 查证核实 再正确处理  以规避风险和后患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587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50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50
你的网贷问题需审查,可添加本律师头像下手机同号微信详谈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50
注意规避风险,小心被骗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50
先不要再操作九信金融了 要警惕风险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证核实  讲解后避开风险可以安全办理或者解除比较稳当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57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 的
回复时间: 2020-03-13 20:46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14 09:5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3-13 19:57
根据你的说明,我们已经可以判断,你遇到诈骗了,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你交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你交钱的。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
回复时间: 2020-03-13 20:48
小心好
回复时间: 2020-03-13 21:17
您好,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如问题没有解决,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3-14 11:53
您好,要看具体情况,可以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436
山东 临沂
人气:248183
广东 深圳
人气:135875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58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