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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2月19日,在宜人贷平台贷款,合同标注82300元

湖北-潜江 03-30 15: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本人于2017年2月19日,在宜人贷平台贷款,合同标注82300元,到账70000元,每月还款4236.53元,整整24个月,还完.当时业务员解释是平台管理费用,担心客户不还款给的保障,已经还完了24期,这都几个月了,平台却不退还管理费用,投诉无果,希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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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03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06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17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你还的利息都已经超过法定最高标准了,还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回部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43
网贷向来难缠 不讲理 风险也比较多
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帮你分析后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也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9:0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05
属于高利贷,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多还利息,具体咨询可以加我微信,手机同号。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23
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5:26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3-31 21:41
你本来就应该还7万本金。起诉对方多还的本金和利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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