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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自己被诈骗

四川-资阳 04-20 18: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9)
2020年四月19日,我在一个名为“小米金融”的APP上办理了一笔1万元的贷款,4月20日收到贷款通过的消息,并与之签署合同(电子版,有本人电子签名),合同内容中有一条要求借款方存入借款金额的20%在自己的银行卡中,而合同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任何一条都视为违约,并可以起诉,否则要支付贷款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由于担心,我在网上查找,发现有很多类似的情况,而受害者们存钱后对方会用各种方式骗走钱财,于是我没有存钱,也没有继续同客服交流,而是选择报警,之后我向客服表示已经报警处理,客服回应称联系律师处理并将我拉黑,请问这种情况下合同有效吗,我会面临法律风险吗?它有我的身份证照片以及本人持身份证照片,可以进行什么不利于我的行为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20 18:52
你好把合同发给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1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0 18:58
在线咨询刘平律师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4-20 19:16
您好,一、你所述情况属于典型的诈骗。诈骗人以所谓的发放贷款为幌子,引诱借款人支付各种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二、在整个贷款过程中,诈骗人会与借款人签订所谓的“贷款合同”,如果借款人不安诈骗人的要求支付金钱的,诈骗人就会以已经签订贷款合同为由,威胁借款人会想法院起诉一起吃的高额的违约金,以此吓唬借款人,迫使借款人支付金钱,达到诈骗目的;
三、律师提示:远离网贷。对于你的情况,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不要理会,切断与“贷款人”的一切联系,对于“贷款人”的任何信息均不要回复。你作为借款人,根本不需要考虑“贷款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你不会应这份“贷款合同”没有“履行”而承担任何责任。总之,记住律师的告诫:这是诈骗,不要理会,否则就会上当受骗;你不会承担合同责任。
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20 20:08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以诈骗为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就算不是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合同,也是借款拿到后,债务人才有还款义务。真实的债务才受法律保护。
3、逻辑常理来说,借款一方是需钱一方,哪还有钱没借到还先出钱的道理。
4、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你完全不考虑合同的事。拉黑不理就行了。
5、唯一不利的只有一点,个人信息泄露,有被盗用的风险。不过也不用过多担心,被盗用者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6、最后,善意提醒,去年国家打击后,市面上基本没有正规的了,大多都是打着贷款的名目,实施诈骗行为。远离贷款,不要轻信。同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被骚扰给自己带来麻烦。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1 06:5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 [河北-保定]
  • 李庆律师 VIP
  • 电话:13930897672
  • 3158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1 08:51
如果被诈骗,收集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20-04-21 09:38
这是目前典型的以网络贷款为诱饵的诈骗套路。
对于这种行为,你不相信,不理会就可以了。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679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1 10:13
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4-21 12:33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4-21 14:39
借款合同以款项到你银行账户时为生效要件,目前款项没有到你账户,合同未生效,先汇款的都要谨慎,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涉嫌套路贷,属于诈骗行为,建议你这边收集证据,必要时,报警处理,目前你的个人身份信息泄露,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回复时间: 2020-04-21 19:30
这是有风险的
回复时间: 2020-04-24 16:57
网贷需要警惕风险,可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分析核实风险 在决定如何处理比较稳当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5 21:32
你很可能遇到骗局,建议谨慎从事。
回复时间: 2020-04-20 19:04
你好把合同发给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4-20 19:10
你不是选择报警了么?
回复时间: 2020-04-21 09:58
不需要理会,这是骗局
回复时间: 2020-04-21 10:10
不予理会
回复时间: 2020-04-21 10:29
小心被骗,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20-04-21 19:22
1、如果是骗子合同无效;2、不是骗子不会拉黑你,可能会按照合同起诉你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风险;3、我认为你可以试探试探他们,把自己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给他,告诉已经存入20%的资金;看他们这么说;反正不能存入他们的银行卡;4、我认为他们就是骗子;不予理睬也没有什么风险的;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5、身份证照片没有什么风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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