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就是我在小康金融软件里面贷款了10000块钱,在提现到账的时候直接被冻结了他系统发过来的钱

湖南-怀化 05-23 12: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就是我在小康金融软件里面贷款了10000块钱,在提现到账的时候直接被冻结了他系统发过来的钱,怎么回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30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30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31
你好,谨防上当受骗的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33
涉嫌网贷要警惕风险,先不要操作,建议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核实后决定如何处理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6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34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40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40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说你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要认证,叫你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他们,发过去以后就叫你支付认证金、解冻金或者保证金之类的费用。支付以后又叫你支付其他名目的费用,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加我简介中的微信),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5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3 12:49
在线咨询刘平律师
现在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之处,及时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3 15:23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5-23 16:40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5-23 15:01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5-23 15:36
现在诈骗以及高利贷较多,务必谨慎。
回复时间: 2020-05-23 17:04
谨慎处理,防止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上海黄浦区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上海杨浦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4922
福建 莆田
人气:53917
湖南 长沙
人气:32141
江苏 无锡
人气:50880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276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4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