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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纠纷

河北-石家庄 06-01 11: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5)
1、我3月21日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当月工资只按照(月工资/22天*扣除周六日的上班天数)来计算,当时是疫情期间,我3月份是从1日到21日都没有休息过,我的上班天数是不是应该按照实际上班天数(3月1-21日)来计算?
2、我是2018年8月份入职的原单位,自入职起至离职,我一直没有申请过年休假,请问5天的年休假我没有休息,是否也可以让原单位按上班天数并入我的工资中?
3、对3月21日至今原单位所欠工资的利息,我是否有权争取?可否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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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01 11:19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13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1 12:31
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6-01 15:51
可直接按照劳动仲裁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0-06-01 13:23
你好,一般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回复时间: 2020-06-01 17:14
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提起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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