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周磊  
该问题已关闭

卖家没有做出任何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项导致烫伤

广东-珠海 06-02 09:12  悬赏 0  发布者:lingli……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淘宝购买减脂餐,如同类似普通饭盒包装,需要放进冷藏保存,食用只需要在微波炉加热5-6分钟。吃前还特意去看一遍商家详情页以及产品包装公告,但是里面没有提醒有汤类的产品,在微波炉加热5-6分钟后取出我直接打开,由于饭盒的塑封膜太紧我一撕开的时候热汤刚好洒在我的手指尾,属于一级烫伤,我可以找商家赔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2 10:13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9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2 16:52
协商或者投诉。
回复时间: 2020-06-02 17:02
可直接起诉商家来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20-06-02 09:54
比较困难
回复时间: 2020-06-02 09:58
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20-06-02 11:17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34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