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丈夫不给留守老婆孩子生活费,犯法了吗?

湖北-武汉 06-10 22: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5)
请问,丈夫不给留守老婆孩子生活费,犯法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10 22:30
你好!犯法了。
回复时间: 2020-06-10 22:58
您好,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是需要相互尽到互助义务的,对方是犯法的。
回复时间: 2020-06-10 23:37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离婚,协商不成吗 可以起诉离婚,加我联系我,教你怎么做,教你打官司
回复时间: 2020-06-11 11:20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是需要相互尽到互助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20-06-11 14:26
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6-11 14:56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一人一半的,丈夫不能不管孩子和妻子的生存问题。可以向妇联反映。如果关于细节隐私不便透露,麻烦您点击我的头像与我联系,我会为您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6-11 15:37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你可以要求支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追讨
回复时间: 2020-06-10 22:31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一人一半的,丈夫不能不管孩子和妻子的生存问题。可以向妇联反映。如果关于细节隐私不便透露,麻烦您点击我的头像与我联系,我会为您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6-11 08:36
你好,不合法。根据婚姻法规定,即使丈夫长期离家,也是需要支付对孩子的抚养费的,这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拖延也不能不给。而且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在丈夫不管不顾,显然不合法。建议你先联系上丈夫,或者请求村委会居委会协调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序。具体情况,若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6-11 08:59
你好,丈夫不给留守老婆孩子生活费是显然不合理的。严重可能涉及遗弃罪。首先,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共同财产,所以妻子享有处分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次关于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共同的,所以夫妻负有共同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被留守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其他法律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电话号码在我头像主页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33
您好,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没有生活来源,男方就有抚养女方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抚养配偶,女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扶养义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42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家庭成员,扶助和照顾义务是法定义务。
你可以来电告诉我们详细情况,我们会根据您给出的具体情况给出最好的解决方案,帮您争取到您应得的合法权益,来电是免费的。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55
您好,不合法的,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等,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丈夫也有扶持妻子的义务,您可以具体描述一下其他情况,我会根据您的情况给出合适的解决方案,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直接联系更加高效,我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尽全力维护您和孩子的正当利益
回复时间: 2020-06-11 11:19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一人一半的,丈夫不能不管孩子和妻子的生存问题。可以向妇联反映。如果关于细节隐私不便透露,麻烦您点击我的头像与我联系,我会为您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6-18 15:55
要出抚养费,夫妻间也应相互照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7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84
江苏 南京
人气:149451
河南 郑州
人气:529800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9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16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