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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父亲突然脑出血去世

黑龙江 08-07 17: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亲再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父亲突然脑出血去世,后母的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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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大庆]
  • 康丽律师 VIP
  • 电话:13339499888
  • 63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07 19:38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673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08 06:58
你好,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20-08-07 17:27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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