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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继承法里,遗赠,赠与,遗留。继承在法律上具体怎么解释?

云南 12-29 11:52  悬赏 0  发布者:玉猫 给我留言  回答:(5)
如果是自己的父亲的妹妹(无子女)在死前把自己的房产分额(口头)留给了两个哥哥的儿子(并有侄子孝养的证据如一起生活!孝养,治病,抢救,善后)这样这份房产份额应该谁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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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29 12:24
赠与的,应当有书面的协议,继承的,应当有书面的遗嘱,负责,按法定继承处理。
回复时间: 2008-12-29 12:01
遗赠是通过遗嘱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人。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
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回复时间: 2008-12-29 12:03
口头遗嘱仅适用紧急情况,并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紧急情况消失,该口头遗嘱也即丧失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08-12-30 10:39
看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是说口头遗嘱还是…… 
从法律角度:首先、口头遗嘱通常要两个证人在场方可。否则,很难得到认可;其次、由于你姑妈没有配偶和子女且父母双亡则由第二顺序继承遗产,即由你父亲继承。所以财产分配问题取决于遗嘱效力。
回复时间: 2009-01-05 22:55
同意上述分析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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