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牟金海  罗雨晴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04-12 16:05  悬赏 20  发布者:sqqddn……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奉贤区 回答:(3)
我们(3人)与上海隆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政),于2012的11月发生经济纠纷。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我三人2011年9月26日-2012年11月13日,在隆政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一职,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1月13日离职,公司拒发2012年10月1日-2012年11月13日的工资,理由是我们不是隆政公司的员工。我们私下也找老板、老板娘谈过,但并无效果。
   后我们三人找上劳动局,2012年11月-12月期间,镇上的管劳动纠纷的同志多次去公司找老板做过工作,无果。奉贤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也几次去公司找老板调察情况,隆政公司一口咬定我人不是公司员工。最终我三人申请劳动仲裁,奉贤劳动仲裁判我方胜诉。2013年1月30日判决书下来。
   到2013年2月25日,隆政公司仍未给我们支付奉贤劳动仲裁判决书上所判的支付金额。我们也到奉贤法院的电脑上查过,隆政公司并无相关上诉记录。
   2013年3月12日,我三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奉贤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但因为隆政公司注册地是上海金山区,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他的经营地址是在奉贤区。奉贤法院不接受我们的申请。
   2013年3月21日,我们把相关资料寄到金山法院,金山法院收到资料后,受理了此案。
   2013年4月2日,奉贤法院电话通知我们,隆政公司向奉贤法院上诉。我们问上诉时间不是已经过了吗?怎以现在你们法院还受理他们的上诉,法院工作人员称,上诉时间过不过,是我们说了算的。之前是一直在跟那边公司老板协调。可是协调不应该是双方的吗?这协调的近两个多月时间里,隆政公司以及奉贤法院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三人。
   2013年4月4日,收到奉贤法院传票。隆政公司要求不予支付我们任何费用,理由是我们不是他公司员工,并说我们之前提供的证据上面的公司印章,是我们私刻的。传票中写明,奉贤法院的立案时间是2013年3月28日。
            法院是2013年4月2日首次电话联系我们。
             开庭时间是4月9日。
             隆政公司的上诉时间是2月6日。
   这个时候,我们三人都不在上海,清明节回老家了。快递是让朋友代收,4月9日也未通赶回上海。法院再次电话联系我们,将开庭时间改至4月23日。
  
  我想问的是:
1、奉贤劳动仲裁的判决书是2013年1月30日下来的,上面清楚写着,隆政公司上诉时间是15日内上人民法院上诉,逾期,奉贤劳动仲裁的判决书将生效。也就是截止到2月15日。可是2月25日我们去奉贤法院电脑上查询,未曾查到隆政公司相关上诉记录。那么隆政公司可能在2月6日已经向奉贤法院上诉了吗?
2、如果隆政公司是2月6日向奉贤法院上诉的,那么,法院为什么4月2日才第一次打电话通知我们。
3、法院人员称之前在跟隆政公司协调,后来协调不成。才立案,我想问,协调不是双方的么,不是也应该找我们和隆政公司一起协调的吗?为什么我们一直不知情。这期间近两个月时间。我想问这是什么个情况?
4、现在4月23日开庭,面对如此强势的老板,想问一下,我们三人还能做点什么?还有追回自己工资的可能必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2日 16时26分
1,裁决书是以收到为准,不是以裁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这有个在途时间的问题,既然法院受理说明没过上诉期。
2.劳动案子可以诉前调解协商,这个法院操作不违法。
3.既然开庭时间已定了,那就积极应诉,也可委托律师办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专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2 16:27
会不会官商勾结啊
追问:

不知道,我们当初找劳动局的时候,老板就跟我们放狠话,宁愿拿几万把劳动局搞定,也不会给我们一分钟,还说给我们钱,我们也不敢过去拿。

回复时间: 2013-04-12 16:33
你好,1、公司在2月6号起诉是有可能的,因为起诉立案,法院系统是不会显示的。2、2月6号立案,4月份收到传票,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中,不足为奇。3、在程序上,建议你方不要再纠缠了,毫无必要,关键是实体方面,你方要认真准备。4、你们要看一下,起诉的理由、再准备些证据,对方起诉,并不代表你方一定会输的,也无需担心。
追问:

我们看了公司的上诉状,写的是我们不是他公司的员工,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另外还告我们之前在劳动仲裁的时候,提供的客户采购合同、银行的对账单那些证据都是假的,采购合同上面的章是我们私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8
山东 东营
人气:2511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38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