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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04-16 10:42  悬赏 0  发布者:清风徐来2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5)
去年4月份发生的交通伤人事故,医药费在5万多一点,由于协商不成,她将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已送来传票.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传票书上写要写答辩状,我需要写吗?发现她缺少一个病历卡,而且只写了
个赔偿总额,具体又没分开写误工,营养费等各是多少?
2,我手上有我垫付的发票,我在交警那边的押金他也取走了.我的发票我要提前给法院或是保险公司吗?还是到开庭时带到庭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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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6日 11时03分
你好,答辩不一定需要书面的答辩状,开庭口头答辩也可以。开庭时候你可以要求她出具赔偿明细,建议你现在可以将垫交费用发票复印件提交给法院。祝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6 10:45
你好,你需要些答辩,开庭的时候把你垫付的费用票据拿上
追问:

是不是可以不写答辩状,开庭时直接带上我垫付的发票即可,需不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他们会在开庭时直接派律师去.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4-16 10:4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4-16 10:47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4-16 11:24
还是要详细分别写出名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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