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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否有效?

天津 04-19 09:03  悬赏 0  发布者:cnroll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里面有一条款是公司后来打印后贴上去的,内容是"员工离职后,不得从事同样行业或者同产品,应保守公司技术和客户秘密。每月工资中有100元保密费",我现在已经离职即合同解除。如果我从事老本行,是不是存在法律纠纷?请帮我指点迷津!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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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19 09:10
公司这样做不合法
我的补充: 2013-04-19 09:12
离职后公司需要继续支付保密费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1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19 10:07
这是竞业禁止,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需支付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19 11:33
公司非法可以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4-19 23:26
没有支付补偿金的,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4-19 09:14
需要约定脱密期限,及补偿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4-19 09:29
保密费应当是解除合同后支付的,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法。另外,如果你属于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应当与你详细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补偿办法。
回复时间: 2013-04-19 09:36
应给你保密费,并给你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19 10:40
如果是未经你同意后填写的,后填部分无效。并且竟业限制支付的补偿金不得低于原本人平均工资的3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回复时间: 2013-04-22 15:29
你离职后应给你保密费,并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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