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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个表弟在2018年离婚了,当时的离婚协议上说明“共同子女是一个13岁的女儿

 02-19 12: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绵阳 回答:(2)
我家一个表弟在2018年离婚了,当时的离婚协议上说明“共同子女是一个13岁的女儿,由男方监护抚养,一切费用由男方全部承担,直至女儿学业完成为止。女方依法享有教育权和探视权”。目前表弟和前妻都未再婚。现在表弟因为工作变动,要到外省去上班。女儿现在上寄宿制高中,周末才回来。女儿提出周末想去妈妈那边生活,表弟的前妻也同意,但是要向表弟讨要生活费用。表弟应该给前妻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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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2时58分
您好,应当支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2-19 12:43
依离婚协议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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