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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广东-深圳 02-26 09: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4)
因公司经营不善,业务减少,固对单位A员工提出劝退,该员工于2011年2月28入职,至今已满十年,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无绩效考核制度,无业绩指标。如在员工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能否以其不胜任该岗位为由强行调岗至子公司任职?或在原有薪资基础上降薪?该员工目前工作量极少,公司也无合适工作分配给该岗位。请问各位律师有何较好的办法可行,如需对其赔偿,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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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2-26 09:06
你好,这要看你们的约定和相关证据可以联系我微同号。
回复时间: 2021-02-26 10:25
建议和员工协商沟通解决,单方调岗降薪是违法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6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26 12:14
综合证据判断。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20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26 17:28
违法,给赔偿
回复时间: 2021-02-26 09:09
问题较多,无法一一回答,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2-26 09:17
您好,建议和员工协商沟通解决,单方调岗降薪是违法的。
追问:

您好,劳动法中有一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单位是否可先对该员工进行强制调岗,再不胜任后支付一个月赔偿金后方可解除合同?目前是以单位的角度出发解决该纠纷。谢谢。

回答:

公司如果对方员工本身是没有绩效考核,业务指标的情况下,无法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不能适用此条款规定。

回复时间: 2021-02-26 09:33
原则不行,建议固定好证据协商不成,劳动仲裁
追问:

您好,劳动法中有一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单位是否可先对该员工进行强制调岗,再不胜任后支付一个月赔偿金后方可解除合同?目前是以单位的角度出发解决该纠纷。谢谢。

回复时间: 2021-02-26 11:16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2-26 11:18
建议和员工协商沟通解决,单方调岗降薪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21-02-26 11:19
建议和员工协商沟通解决,单方调岗降薪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21-02-26 13:20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43
你好,这要看你们的约定和相关证据可以联系我微同号。
回复时间: 2021-02-27 01:21
您好,您说的情况是违反合同法的,具体问题建议您来咨询,电话咨询不会收取您的费用,主要用于了解案情和给出建议,您可以放心咨询,希望可以帮助您。
我的补充: 2021-02-27 01:22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回复时间: 2021-02-28 15:12
一般公司有调岗的权利,基本工资不能变,但是其他部分看情况可以调整。能不能赔偿,要看公司调岗之后的待遇是什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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