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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云南 05-11 14: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我在原岗位工作了20天后,被口头通知调派去某一地方另一个岗位工作,最终本月工资降低,并非按原合同中约定的原岗位工资发放,是否合法?且我在就任新岗位2天后就提出要求回到原岗位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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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5-11 14:16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或加微信(手机微同号)。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1 15:33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云南-昆明]
  • 施琦律师 VIP
  • 电话:13888620113
  • 1513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1 19:20
你好,此种情况降低了工资待遇是属于违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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