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牟金海  罗雨晴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没用过分期乐,分期乐打电话让我还款,需要管么

 06-12 12: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10)
没用过分期乐,分期乐打电话让我还款,需要管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1年06月13日 10时57分
不需要,拉黑他们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6-12 12:27
你好,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把材料发律师审查。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6-12 12:30
不用管。。,
回复时间: 2021-06-12 12:38
你好,这很可能是诈骗。需要的话,你可以把相关的材料发过来,帮你审查下。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47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1-06-12 14:22
不用理会
回复时间: 2021-06-12 14:42
可以直接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06-12 16:01
可以不予理睬。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7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2 16:52
不用理会
回复时间: 2021-06-12 19:59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85
湖南 长沙
人气:541958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0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40
山东 东营
人气:25073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